辽宁民间艺术团有限公司

沈阳市沈河区正阳街110号

企业基本信息
企业名称 辽宁民间艺术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103749772213H
法人代表 成立日期 2003
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(自然人投资或控股) 所在地区
联系方式 024-89593499 企业官网 -
企业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正阳街110号
经营范围 东北二人转、喜剧小品、民间歌舞综合文艺表演,广告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,影视剧制作及发行,剧院,电影放映,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。)
企业详细信息
辽宁民间艺术团有限公司是一家集演艺、影视制作、艺术教育等业务于一体的大型文化产业集团,成立于2003年6月6日,总部位于辽宁省沈阳市 。公司由表演艺术家赵本山创立,最初名为辽宁民间艺术团,2019年8月更名为辽宁民间艺术团有限公司 。

公司业务范围

辽宁民间艺术团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:
  • 东北二人转、喜剧小品、民间歌舞等综合文艺表演 。
  • 影视剧制作及发行,广告设计、制作、代理与发布 。
  • 演出及经纪业务,电影放映等 。

公司发展历程

  • 2003年:辽宁民间艺术团成立,最初由赵本山担任团长 。
  • 2007年:通过收购沈阳大舞台剧场,创立了“刘老根大舞台” 。
  • 2019年8月:公司正式更名为辽宁民间艺术团有限公司 。
  • 2021年12月:赵本山退出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职务,安守书成为新的法定代表人 。

公司股权结构

辽宁民间艺术团有限公司的股东包括本山控股有限公司、马立娟和赵本山,分别持股60%、20.4%和19.6% 。本山控股有限公司由赵本山和马立娟共同控股,二人分别持股49%和51% 。

公司文化与影响力

辽宁民间艺术团有限公司以东北地方文化为特色,通过“刘老根大舞台”等平台推广二人转等传统艺术形式 。此外,公司还制作了多部知名影视作品,如《乡村爱情故事》系列电视剧 。
公司不仅是赵本山旗下重要的文化企业,也是辽宁省文化产业的代表性企业之一 。
企业知识产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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